近日,无锡市税务局发布通告,一公司因用个人银行卡收款未申报纳税,构成偷税,被追缴税款500万及罚款300万!
个人账户收款未报税构成偷税
经轧留抵后,追缴增值税税款2017年1670268.7元,2018年3839500.25元。追缴企业所得税2017年、2018年合计439662.71元。
因该公司隐匿废料收入、利用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在账簿上少列收入、多列支出的行为构成偷税,拟对应追缴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处50%罚款,计2974715.87元。
可以算出,该公司因个人卡收款未申报纳税,被追缴税款及罚款800多万!这是一个深刻的教训,告诫老板们,一定引以为鉴!
2020严查开始!
公司还敢用个人账户收款?
银行、税务信息已经共享,如今税务如果有需要,想要掌握私人账户的资金变动,不再那么困难。
转账超10万需谨慎处理
6月9日,央行发布正式文件!大额现金管理来了,通过冠字号码实现现金实物可追溯!决定自2020年7月起,在河北省、浙江省和深圳市开展大额现金管理试点。
虽然目前大额现金管理仍处于试点阶段,但也正释放了一些信号,在日常账务处理中,财务及老板需谨慎处理,尤其是房地产、批发零售、建筑、汽车销售行业及经常利用个人账户进行经营性收支行为管控的企业。
两部门发文:
6月5日,中国银保监会、人社部发布《关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查询相关单位银行账户有关问题的通知》:
1、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在查处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时,有权依法向有关银行业金融机构查询相关单位银行账户。 2、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依法查询相关单位银行账户,并取得证明材料,有关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予以协助。 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依法执行查询任务时,可向各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分行、支行、营业部等提出查询要求,开展查询工作不得少于两名劳动保障监察员,并应当出示劳动保障监察证件和《查询单位银行账户通知书》(见附件1),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积极配合。 4、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协助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做好查询工作。可及时反馈的,应于收到《查询单位银行账户通知书》当日完成查询并反馈;需要进一步查阅相关档案资料的,原则上应于五个工作日内完成查询并反馈。